都匀中心区“限货禁摩”
2015-01-08 05:21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都匀中心区“限货禁摩”
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执法人员向司机宣传“限货禁摩”规定。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都匀市文明委统筹带领交警、城管、工商等相关执法人员上街,对中心区域的货车及摩托车进行治理。据悉,从当日起,都匀市城市中心区实行“限货禁摩”。
货车及摩托车限制中心区域,是指由剑江北路水厂路口以南——环东中路——环东北路——平桥北路——州交警支队路口以南——环西路以东——蒙家桥路口以北——云宫路——云宫路与环东路交叉路口以北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限制货车运行时间为每天上午6时至夜间24时;禁止货运机动车(核载0.75吨及以上的各种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各种轮式专用机械)在中心区道路行驶,特殊通行车辆除外。全天禁止二、三轮摩托车(执法车辆及特殊通行车辆除外)及超标助力车、电动三轮车在中心区道路上行驶。全天禁止未悬挂非机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中心道路上行驶。注册地在中心区内的摩托车凭行驶证领取区域通行证后允许继续通行,但禁止在剑江中路平桥至蒙家桥段、斗篷山路西段路口至彩虹桥段、民族路西山桥至州林业局段行驶;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应该到交警部门登记,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城市中心区域行驶,经交警部门登记注册后的电动自行车参照摩托车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都匀中心区内停止办理二、三轮摩托车上牌。对在禁止行驶时间和路段内行驶或不按通行证所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的货运车辆及摩托车,交警部门将予以50元罚款和记3分处罚;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者,处以150元罚款、拖移机动车;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者予以10元罚款、扣留非机动车。凡是发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不作为导致整治效果不佳的,将由市督办督查及纪检部门予以问责处理。
作者: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