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推出“三年千院”行动计划




“三年千院”行动计划将从开展环境整治和实施长效管理深入推进。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强化安保。增设小区物业服务和治安管理值班室,修缮或新建小区围墙护栏,安装采集数据与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兼容共享的电子监控探头,安装小区路灯,修建小区大门,安装单元防盗门。二是美化环境。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增加小区绿化面积;清理化粪池、下水管道,增设环卫设施;拆除地面违章建筑,治理“三乱”(乱吐、乱倒、乱贴)、“四害”(苍蝇、老鼠、蚊子、蟑螂);修缮破损屋檐、台阶、楼梯扶手,粉饰外墙及楼道墙面。三是优化功能。增设宣传栏、文化墙、文化活动室、党群工作室、“道德讲堂”等宣传文化设施和阵地,安装健身器材、体育器材,规范停车场地。
实施长效管理方面。一是完善居民公约。由社区指导,居委会具体负责,指导小区居民制定居民自治制度、环境卫生制度、车辆停放制度、治安巡防值守制度、社团组织活动制度、群众文体活动制度等居民公约。通过建章立制约束居民行为,实现群众自律常态化。二是完善日常管理。由住建部门指导、社区牵头、居委会负责,研究制定老旧居民小区引入物管公司提供专业物管服务或由居民自治组织提供“准物业”管理服务的办法措施。小区可根据相关规定或居民公约收取小区停车费、管理费、卫生费,动员小区内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主要用于支付小区治安、环卫等服务管理费用和小区文体、治安、绿化等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用。通过解决管理经费和管理人员等问题,实现小区管理常态化。三是完善党群网络。由群工、组织部门指导、社区具体负责,在整体改造的老旧居民小区建立群众说事室和党建工作站,将群众工作网络和党建工作网络向老旧居民小区延伸。通过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党群工作常态化。
2015年至2017年,贵阳市将在市财政每年安排的1亿元社会治理专项资金中重点倾斜资金用于“三年千院”行动计划。各区(市、县)财政按照1:1的比例匹配资金。同时,根据当年市新型社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到各有关部门的“三年千院”行动计划建设任务,市级组织、宣传、政法、公安、生态、住建、城管、体育等部门从部门管理资金中列出专门资金,用于“三年千院”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并鼓励动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小区居民等共同出资,参与所在地“三年千院”行动计划。以区(市、县)和社区为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实施完成后,社区要组织居民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上报验收。市、区(市、县)将“三年千院”行动计划作为今后3年政府实事之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将“三年千院”行动计划纳入市、区(市、县)综合目标考核以及社会建设和群众工作专项考核,实行每月排位、年终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