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院年平均审理消费者权益案件约2800件

2015-03-13 18:49  来源:贵阳网

  贵阳网讯 近三年来,我省法院年平均审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约2800件,其中,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的案件比例达到60%以上。这是记者从贵州省高院于3月13日召开的第3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数据显示,消费者维权民事案件的类型包括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二十余种。其中,合同类案件主要是商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商品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电器及通讯工具和日用品等商品的买卖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则多体现为教育培训、网络、电信、旅游、物流、餐饮等服务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主要包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人格权纠纷案件。

  由于消费者权益纠纷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且具有多发性、争议标的额相对较小的特点,案件处理实效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的实效性,努力提高案件的调解、和解率和裁判结果的自动履行率。近三年来,我省法院审结的消费者维权案件中,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的案件比例达到60%以上。

  此外,我省法院还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开通12368热线电话服务、出台相关意见等措施,将亲民、便民和利民作为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律咨询、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作者: 编辑:杨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