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须提供受让方信用报告

2015-07-31 12:48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企业行业

  为充分利用信用奖惩机制控制和防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风险,自今年8月1日起,贵州省将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

  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财金处了解到,为促进公平、公正、诚信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所有者合法权益,贵州省发改委、国资委、工商局、公安厅、高院、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贵州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在公开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应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受让方信用报告》,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受让方应提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贵州省发改委财金处处长杜建军说,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能够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预防信息作弊、财务作假、违规操作、暗箱操作,促进公平、公正、诚信交易。

  据了解,贵州省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活动监管力度,将把转让环节使用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作为检查、稽查、审计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作者: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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