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江建民其省政协常委、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08-02 07:08
来源:
多彩贵州网-贵州日报
关于免去江建民政协第十一届
贵州省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撤销其省政协常委、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年7月29日政协第十一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江建民涉嫌严重违纪,根据中共贵州省委意见,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及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一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江建民政协第十一届贵州省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撤销其政协第十一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委、委员资格。
作者:
编辑:
陈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