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臊子惹祸 大火重创古镇 牛肉粉馆老板领刑4年
2015-11-20 10:10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火灾现场
多彩贵州网讯 日前,湄潭县法院一审判决该县永兴古镇“罗记牛肉粉馆”老板罗某有期徒刑4年。今年8月9日凌晨,罗某在炒制臊子时打起了瞌睡,引起火灾,把古镇烧得面目全非,险些殃及“浙大教授楼”。
法院审理查明,8月9日凌晨1时40分,在湄潭县永兴镇供销社房屋第一层的“罗记牛肉粉馆”内,被告人罗某在灶台上炒完臊子后,将装有菜油的油锅放在液化气灶上,但未关闭火源。随后,罗某在沙发上打瞌睡,致使锅内菜油过热起火,从而引发火灾。由于着火的都是木质结构的老式建筑,因此火势蔓延很快,直到凌晨5点过,在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下,火势才基本得以控制。过火之处,成了一片废墟。
湄潭县永兴镇是历史文化名镇,镇内有浙大西迁遗址,所幸毗邻火场的国家级文物“浙大教授楼”毫发无损,否则将成一大憾事。此起火灾当时引起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
法院审理查明,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333.3平方米,而被烧毁的两栋三层木楼有近100年历史。火灾共造成29户居民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36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在饮食经营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引发火灾,主观上具有过失,客观上给公私财物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一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作者:刘鸿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