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价格举报情况:交通运输连续三个月居榜首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省发改委公布的11月份全省价格举报情况显示:交通运输行业尤其是停车收费投诉仍然高居榜首,房地产及物业管理违规收费在本月较为突出。
据悉,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接到价格信访、举报、投诉、咨询(来信、来电、来访、交办转办件等)共823件,环比上升10.47%。其中:价格举报43件,价格投诉17件,价格咨询763件。办结率为98.78%。实施经济制裁1813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1163元,罚款金额650元。
价格举报投诉前五位分布情况为:贵阳19件、黔南11件、遵义8件、安顺8件、毕节4件。价格举报投诉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28件) 、 其他商品价格(6件) 、 医药(5件) 、 房地产及物业管理(5件) 、 商品零售(5件)。
记者发现,从9月份开始,交通运输行业在全省价格举报中已经连续三月高居价格投诉榜首。11月,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价格投诉凸显。
为了防范和减少不正当价格行为,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巡查和舆情监测,规范打折、促销、降价、馈赠等经营者价格促销行为。督促、引导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价格违法、价格欺诈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对典型的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相关链接
物管收费四大乱像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服务违规收费行为集中表现为: 1.物业公司不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 2.收费质价不符、服务内容和水平缩水,如一些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模糊不清等; 3.违反规定标价之外加价,如有的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后,又对业主另行收取物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保安费、绿化费等; 4.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变相多收费。
对此,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等有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联合执法检查,并加大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为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