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试行医疗责任统一保险 赔偿限额最高500万元

2015-12-19 08:08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医卫行业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召开的全省医疗责任保险工作部署暨新闻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日前,该委组织专家制定了《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方案(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将以投保的形式,为在医院内的诊疗活动上“保险” 。一旦发生因执业过失导致患者出现意外事故或是医务人员遭受意外伤害等,根据规定,双方都能得到一定金额的保险理赔。

  保费与上年度赔付率挂钩

  新颁布的医疗责任保险方案将采用“主险+附加险”的形式。主险即必保项目,含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等造成人身损害,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附加险即可选项目,含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法定传染病责任险等。

  方案制定了费率浮动机制,即医疗机构续保时,保费与上年度赔付率挂钩,赔付率低的将给予一定的费率优惠,反之提高。此外,各医疗机构还可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不同的赔偿限额,保费将根据赔偿限额的不同而浮动。

  医疗责任险不增加患者负担

  全省将执行统一的保险方案、统一的理赔程序。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宜的保险组合。至于保险费用,实行医疗单位缴纳与医务人员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并由医疗机构统一收缴。医疗机构承担的部分,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从业务收入中列支,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收费增加患者负担。

  报案理赔方面,被保险医疗机构出险后,应在得知或确认患方索赔请求发生后48小时内向主承保公司及理赔服务中心报案。报案人可拨打报案热线95518或理赔服务中心热线0851—85557858进行报案。

  根据患方索赔金额不同,可采取医患自行协商、医调委调解、医疗事故鉴定、司法诉讼四种理赔处理方式进行。据具体金额的大小不等,从受理保单到理赔成功,需要2—8天的时间。

  明年1月31日前,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完成全部投保。

  可同步组织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参保,同时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企业、部队医疗机构)参加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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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累计赔偿500万

  方案根据医院级别对赔付限额和费率调整系数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主险赔偿限额的基准赔偿限额,每人为40万元,三级医院累计赔偿限额达300万元。二级以上医院(含)属于“大专科小综合”类的,经省卫计委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每人赔偿限额,

  但最低不得少于20万元。另外,二级以上医院(含)可视实际需要选择每人赔偿限额,最高为60万元,最高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

  附加险赔偿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50万元,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万元。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同主险累计赔偿限额;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同主险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累计赔偿限额的60%。医务人员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40万元,治疗期间工资福利补偿为过去3个月平均日工资待遇;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治疗期间工资福利补偿最多补偿180天。

作者:王迪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