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的校长行政级别全取消 在同所学校任职不超8年
2016-01-15 08:11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本月起,取消公办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
黔南州全面推行校长职级制
多彩贵州网讯 从2016年1月起,黔南州在全省率先启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其中全面推行校长职级制,扩大自主办学权限。取消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行政级别。
据黔南州委改革办介绍,从2016年1月起,严格控制学校领导职数,优化内设机构,合理确定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比例,配齐学校安保人员。学校编制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控、科学核定,实行动态管理,同一区域内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相互调剂,互补余缺,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要求限期返校或与学校脱离关系。经费包干到校,按实有在编人员核拨工资,按国家标准和实有学生人数核拨公用经费,按生源、班额、课时、编制核拨学校运行经费。
推行校长职级制,扩大自主办学权限。取消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行政级别,推行校长职级制,职级设置为四级: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二级校长、三级校长,每2年评审认定一次,每届任期4年,在同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聘任期满后,其职务和职级自然解除。实行校长负责制,扩大校长在用人、用钱、校务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对校长负责,校长对教育部门负责。实行校长职级津贴制度,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教育部门统一发放。实行校长交流和优秀校长延退制度,完善校长考评和监督机制。
作者:文隽永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