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发现露天焚烧行为 属地政府将被重罚
2016-01-18 11:37 来源:贵阳日报
贵阳市出台规定——
发现露天焚烧行为 属地政府将被重罚
记者从市生态文明委获悉,今年起,我市将针对露天焚烧行为予以重罚,每发现一起露天焚烧行为,除扣除当地政府和管委会当月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得分5分外,还将处以1万元的罚款。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市大气办对各区(市、县)和各开发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进行巡查督查,并将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按照奖惩办法,每发现一起露天焚烧行为,将扣除属地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当月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得分5分;市政府近日规定,今年起,督察组每发现一起露天焚烧行为,将对属地区(市、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处罚1万元。
入冬以来,我市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现象突出,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市大气办上周巡查督查到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行为总计9起,其中修文县3起,清镇市2起,云岩区2起,观山湖区2起,罚款9万元。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行为已近50起。
作者:刘磊 编辑:纪筱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