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剑河县敏洞乡高桂村活动室座无虚席。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带领高桂村30余名党员群众一起学习了《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即“四要”、“五严禁”制度规范。
“四要五严禁总共74个字,基本内容是,要深入群众、了解寨情民意;要公开透明、规范权力行使;要民主决策、确保公平公正;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吃拿卡要、严禁虚报冒领、严禁截留挪用、严禁贪污私分。”课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金恒敏同志跟大家解释了“四要五严禁”的概念,并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就如何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四要五严禁”相结合,怎样把“四要五严禁”运用于日常工作中与在座党员进行了交流学习。金书记强调,村组干、党员,要起到带头模范作用,自觉以党规党章、准则等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把74字牢记于心。防止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受阻、走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以后我一定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党规党章、准则等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将74字谨记于心,使村里的各项惠民政策得到保障”,会后,高桂村主任张美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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