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两次被抓拍到营运中吸烟 的哥被罚400元

2016-09-13 07:20  来源:贵州商报

  一个月两次被抓拍到营运中吸烟

  的哥这两根烟“价值”400元

   日前,某公司代表到贵阳市运管局稽查三大队处理车辆电子抓拍违章。该公司某驾驶员王某分别于8月19日、8月26日两次下午两点半因为营运中吸烟被电子抓拍查处。公司到运管局信息中心查询无误后到大队接受处罚。根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出租车驾驶人在营运服务中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食物。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从业资格证5至10日。最终,王某被处以400元罚款。

  据了解,目前贵阳市运管局出租车驾驶行为监控平台可利用出租车内安装的摄像头开展电子巡查,自动抓拍每一辆出租车内情况,对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抽烟、打电话、遮挡摄像头、载客不打表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上传至系统终端。该数据平台工作人员可从中筛选判断出存在违规行为的出租车,对其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在此贵阳运管部门温馨提示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因为工作时间太长,出租车司机已经成为庞大的“疲劳驾驶族”,这样不但损害自己的身体健康,而且也成了城市交通安全的一个潜在隐患。出租车驾驶员要合理安排行车和休息,积极做好职业病的预防,不要采用营运中吸烟这种方式来解乏,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好家庭和服务社会。(记者:陈学良 左春林 来源:贵州商报)

作者:陈学良 左春林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