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依法公开审理环境污染案
2016-09-20 18:23 来源:贵州日报
近日,玉屏自治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全县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等100余人应邀旁听案件庭审,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1月,玉屏湘盛公司将原环评审批使用的广东云浮硫铁矿原料变更为广东韶关某冶炼厂的硫精矿原料。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期间,该公司在未取得处置危险废物资质情况下,购买广东韶关某冶炼厂的硫精矿66900吨作为生产原料,进行高温烧制脱硫等加工,生产硫酸等产品。公诉机关认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梁某某、公司常务副经理余某违反了国家规定,排放、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人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决结果将择期宣判。
据悉,该县环保部门通过开展整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名单”六黑为重点的环保执法“风暴”行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今年上半年,该县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6起,行政处罚14万元。(记者:罗厚裕 高丽霞 杨彪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罗厚裕 高丽霞 杨彪 编辑:李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