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盗窃尸骨“改风水” 镇远县检察院起诉追刑责

2016-12-29 15:24  来源:贵州都市报

  12月28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镇远县检察院对该县第一起盗窃尸骨案,提起公诉,并于2016年12月14日派员出庭指控被告人姚某某等三人犯盗窃尸骨罪,提请法院对三被告人定罪量刑。

  据悉,被告人姚某某(男,32岁,贵州省镇远县人)、罗某甲(男,25岁,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罗某乙(男,33岁,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相信封建迷信,认为用人的尸骨入药或用于祭拜能改变风水使人转运,被告人姚某某经过踩点,并与被告人罗某甲、罗某乙合谋且准备了锄头、钢钎、矿灯等作案工具,于2016年5月10日凌晨2时到镇远县舞阳镇甘溪村某山坡坟地,掘开两座坟墓,盗走墓内的两具尸骨离开现场,三被告人及所盗取的两具尸骨当日在镇远县城被公安机关拦截查获。

  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秘密窃取他人尸骨,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死者尸骨的尊严,也伤害了死者亲属的感情,侵害了公序良俗,有伤风化,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构成盗窃尸骨罪,应受到刑法处罚。公诉人在指控犯罪的同时,还对三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指出三被告人因为相信封建迷信而盗窃尸骨,其行为不但未给三被告人带来好运,反而使他们走入违法犯罪的歧途,三被告人应真诚悔过,尊崇良好社会风尚,遵纪守法,良善做人。三被告人当庭悔罪,表示要按当地风俗习惯将盗窃的尸骨重新下葬,让死者尸骨重新入土为安。闭庭后,公诉人还对参加旁听的死者家属耐心释法说理,认真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龙冠宇记者杨光乾李昊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龙冠宇记者杨光乾李昊 编辑:李易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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