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一周政策:贵州2018年统一城乡医保待遇
2017-01-08 05:39 来源:多彩贵州网
《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开始施行
1月1日起,《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开始施行。这是贵州史上最严格水资源保护条例,按照《条例》,对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等违法行为,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突出水资源保护改革创新,实现了“三个全国率先”。一是吸纳了多年来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率先在地方性法规中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二是率先在地方性法规中要求提高中水回用率;三是率先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河流的合理流量、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此外,该《条例》还突出水资源保护监测与监控。
作者: 编辑:陈嘉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