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回应“奇葩证明” 湖北鹤峰公安被群众点赞

2017-02-05 16:25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武汉2月5日电(梅雯倩)节后上班第二天,朋友圈热传着一张“证明”文件。该份盖有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红色公章的“证明”显示,2月3日,一名农业银行田姓储户在湖北恩施鹤峰支行兑换残缺人民币时被要求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坏的证明,该储户希望鹤峰公安机关帮助其证明人民币“不是人为故意损坏”,以便开展兑换业务。

火爆朋友圈的“证明”。图片来源于网络

  容美派出所给出的“证明”称,根据公安部统一规定,该事项不由公安机关证明,且公安机关也无法证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霸气回应了农行要求储户出具证明的事实。

  2月4日 下午5时许,记者在鹤峰网主页找到题为《鹤峰县农行为“残币证明”致歉!》的文章。 网友@不良校草称:“这才是人民公安为人民”;网友@杜家船长_peiyang称:“给公安点赞”;更有网友打趣说道:“可能进了一个假银行”。

  需要被证明不是人为损坏的人民币面值多少?公安机关又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出具这样一份“霸气证明”?带着以上疑问,记者2月5日多次致电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一值班民警称事件属实。

  农行兑换残币是否需要携带相关证明?记者就此问题致电农业银行人工客服,工作人员称按照农行规定,去任何农行网点兑换残币只需携带残币就可以,方便的情况下最好带上身份证件,其他证明则不做要求。针对鹤峰支行要求储户出示证明一事,该工作人员称不清楚具体情况。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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