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安顺1128人被党纪处分 其中县级干部27人

2017-02-08 00:15  来源:贵州都市报

  安顺市纪委近期通报,安顺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08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324件次,立案1237件,结案1184件,党政纪处分112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干部135人。

  2016年,安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定期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清理、大排查,实行县(区)纪委处置县管干部问题线索情况“双报告”制度,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过程的监督。同时,规范执纪审查职责权限,严格初核、立案和使用“两规”措施的请示报批程序。为解决好基层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案件审理工作不规范、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切实提高基层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安顺还探索推行“主审人”制度,切实加强案件审理队伍建设,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提升结案率。

  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去年,全市各级纪委共开展谈话函询21277件次。在受处分人员中,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034人、第三种形态处理224人、第四种形态处理31人,分别占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4.42%、0.96%和0.13%。

  突出审查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年来,安顺市共有3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及以下29人,“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与此同时,安顺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不力的严肃问责,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30名党员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受到了责任追究,其中18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作者:袁知坚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袁知坚 编辑:陈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