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收发“红包”获取密码 男子窃取他人财物获刑
2017-02-12 11:27 来源:乌蒙新报
时下,在微信朋友圈通过微信“发红包”、“抢红包”是很多人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然而,赫章一男子却趁给朋友收发红包之机,盗取他人储蓄卡上的财物。近日,赫章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6年9月28日,被告人罗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被害人武某。当晚20时许,罗某来到武某入住的赫章县城某酒店房间,两人在房间内用微信玩“抢红包”,罗某通过为武某用手机收发“红包”而获取武某的储蓄卡密码。
次日7时许,罗某趁武某不备,将武某手提包内的1张储蓄卡盗走,到附近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走2万元,又转存2.5万元到自己的储蓄卡上。随后,罗某返回酒店房间将储蓄卡放回武某的手提包内,之后借故离开。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予以惩处。鉴于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来源:乌蒙新报)
作者: 编辑:陈嘉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