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广场噪声 不缺法规缺态度

2017-04-28 08:04  来源:广西日报

  一事一议

  蒙 柯

  据广西新闻网报道,南宁整治广场噪声引关注。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处近日约谈了常驻朝阳广场的晨、暮练组织者,要求他们换位思考,自觉控制音量。

  广场管理处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广场音响音量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不能超过50分贝。目前,朝阳广场管理处已经配备了手持式噪声测试仪,接下来其他广场也要配备。对不听劝阻的晨、暮练点人员,由警方依法暂扣音响设备;对屡劝屡犯的,还要进行罚款。近几日,警方已经暂扣了6台次音响设备。

  南宁整治广场噪声,警方上阵执法,让人想起了“中国广场舞大妈在美国被警察铐走”一事。当地警察铐走了不听警告的广场舞领队大妈,对其进行教育后放回,之后,那个广场再也没有了广场舞的超标噪声。当然了,警察管的不是跳舞而是噪声,解决的办法很简单:把音量放小一点,别违反规定、影响别人。

  而在我国的很多地方,包括广场舞在内的噪声问题却成了城市管理的一个难题。所谓“难”,不是管理上无法可依,而是执法者不作为,总是回避“深受噪声之苦者的权益”。南宁广场管理方和警方这一次把法规搬出来了,又是约谈,又是暂扣音响设备,对屡劝屡犯的人员还将处以罚款,试看还有谁非要和法规较劲?

  对广场扰民噪声动真格,值得肯定。其实,治理扰民超标噪声,缺的不是噪声测试仪,也不是法规,而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管理部门、执法者若能拿出对大多数市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政府公信和社会公平负责的态度来,治理广场舞之类发出的超标噪声,绝不会是长久都办不好的天大难事。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