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精细化”推进城市文明建设
5月10日,记者从白云区获悉,该区从本月起全面推行文明共建“路段长”负责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全区城市文明建设成果。
据了解,为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白云区针对当前文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区6个社区、5个乡镇建立文明共建工作“路段长”负责制度。路段主要范围为次干道、背街小巷及路段周边的公共场所和居民院落。
“路段长”为文明共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区四大班子领导县级干部担任重点、难点、问题突出路段的路段长,各社区、乡(镇)班子成员担任次干道路段长,社区、乡(镇)下设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担任背街小巷及村寨道路路段长,村(居)委会负责人及委员担任小区院落及村民小组路段长。
“路段长”将按要求负责责任路段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市民文明行为教育引导、“讲文明树新风”宣传等方面的工作,重点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管理、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农贸市场管理、文明旅游宣传等方面的工作,统筹责任路段范围内各项文明共建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协调沟通、突出问题整改、人力物力调配等事务。
为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白云区强化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由区文明办做好统筹协调,并联合区督办督查局对“路段长”负责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办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落实到位、整改有力、效果明显的路段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路段,将函告党委主要负责人及路段长,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改进不力的,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路段长本人进行约谈。“路段长”制度将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目前,全区包括次干道、背街小巷、村寨道路等在内的300余条路段已全部落实“路段长”,该区还制定了《白云区路段长负责制度工作内容及标准》,将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文明交通、市场管理等16个方面推进工作开展及工作考核。
(记者 梁婧 来源:贵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