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抛锚,砖头“警示”司机被扣3分罚款100元

2017-05-22 19:01  来源:贵州都市报

  日前,毕威高速交警查获一起车辆在高速路发生故障未按要求设立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交警对驾驶员柯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据了解,5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毕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对毕威高速公路毕节往杨家湾方向例行巡逻至老鹰岩隧道出口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因故障抛锚停在了路肩上,在离车不足2米的路面上放了几块砖头,车下有一个人正趴着修车。

  经交警了解,车主柯某是长春堡人,因车刚出隧道时就出现故障,就停下来修车。因为没有随车携带警示三脚架,便用了几块砖头摆放在车后作为“警示”。随后,民警对柯某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联系施救车辆。

作者:付立杨 张微 张仕杰 编辑:李易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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