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相关规定6月1日起实施,记者调查发现 无人机“实名”目前靠自觉

2017-06-02 13:24  来源:贵州都市报

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实名”。

  无人机不能“无人管”,已是全社会共识。

  5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从6月1日起,对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含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

  《规定》还要求,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应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无人机购买者姓名和移动电话等信息。

  但昨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仍有不少无人机拥有者,暂不愿“实名”;制造商对于无人机购买者的信息收集工作,尚未正式启动。

  记者体验:购买不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根据《规定》,250克,是判断无人机需要实名与否的分界线。昨日,记者在某购物平台上对无人机进行了搜索,根据平台提供的商品参数显示,在记者随机查看的十款无人机中,80%的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均在250克以上,属于需要“实名制”的无人机。

  《规定》要求,民用无人机制造商需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无人机购买者姓名和移动电话等信息。

  但昨日,在某品牌无人机的官方旗舰店里,当记者询问客服,购买无人机是否需要向他们提交姓名、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时,客服明确表示,“不需要提供个人信息。”

  无人机“实名”:部分拥有者仍“观望”

  在无人机拥有者圈子里,拥有者们对“实名制”的态度,也有微妙差异。

  玩了两年无人机,贵阳爱好者谭江告诉记者,他身边的无人机拥有者,虽然70%已经决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实名制登记,“但仍有30%,处于观望态度。”

  在业内人士谭江等人看来,实名制后,可实现对扰航的无人机进行更高效地追溯,确实很有必要;但仅有“实名制”,却是不够的。

  贵州斯凯威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无人机销售,其代理的“大疆无人机”,占据着国内无人机市场的半壁江山。公司总经理张睿昕在谈到“实名制”时提到,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该《规定》作为民航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只能是倡议性的,不可能加入强制执行的条款。

  《规定》虽然规定,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但民航贵州监管局空管处处长罗文德告诉记者,无人机的使用怎么受影响,具体怎么处罚,目前并未明确。

  “这也就意味着,现阶段,‘实名’不‘实名’,最终还是靠无人机拥有者的自觉性。”谭江说。

  填补监管空白:相关部门应“跟上”

  谭江告诉记者,现阶段的技术手段,还无法做到让没有“实名制”的无人机“不能飞”;就算无人机“黑飞”,也不一定会被发现。谭江建议,若要管控无人机,应做到在“源头”加强对无人机生产企业的硬件、软件的管理,并设置针对低空探测的雷达系统,实时掌控禁飞区等关键空域动态,真正实现对无人机飞行的全方位管控。

  “‘实名制’只是基础,填补监管空白,还得法规、技术,生产企业、个人拥有者,民航、公安、工信等相关部门协作,都跟上。”谭江说。

  针对无人机生产企业监管力度的加强,一个多星期前,工信部已经释放出信号。5月23日,工信部办公厅宣布,将从2017年起,每年按照地域,对国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开展摸底统计。

  “实名制”正式实施前,张睿昕告诉记者,针对“实名制”,大疆公司已经提醒广大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尽到告知义务。

  此外,大疆将落实制造商职责,着手研究如何解决实际操作中面临的难点。比如,规定要求无人机制造商填报无人机购买者姓名和移动电话,制造商在执行中可能会遇到诸多困难;大疆会就实施细节与民航局保持沟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支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记者刘姝 图/记者杨兴波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文/记者刘姝 图/记者杨兴波 编辑:李易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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