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停非煤矿山 守住绿水青山

本报美编 刘一飞 画
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嵩明县持续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停工作,全县非煤矿山从180多个关停至去年底还剩55个,关停范围包括砖厂23个、采石场25个、砂厂7个。
声音
“不以牺牲环境为发展代价,要绿色GDP。”“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关停非煤矿山,才能守住绿水青山。”“如果生态环境都被破坏了,家也就没了。”
转型升级
今年关停一批非煤矿山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促进我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对矿山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列入转型升级,通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调整产业结构,彻底改变非煤矿山“散、小、弱”状况。今年初,嵩明县委、县政府再次撂下狠话:“不以牺牲环境为发展代价,要绿色GDP。”今年9月30日前,对剩余的55个非煤矿山至少关停46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关停非煤矿山,才能守住绿水青山。”嵩明县委、县政府思路明朗,说干就干。今年1月,嵩明县启动新一轮非煤矿山(煤矿除外)整顿关闭工作。2月28日,嵩明县在全县范围内发布整顿关停公告。
公告明确,被纳入关停范围的矿山包括:不符合嵩明县矿产资源区域划定规划的;在沪昆、昆曲、小龙高速以及320国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在牛栏江、药灵山、三尖山生态保护范围内;社会反映强烈,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极易造成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矿山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条件,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存在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且并未整改的,不按规定缴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矿山企业。除了合理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预留开发区的区域以外的,到期矿权依法退出不再办理延续登记,该区域内不再设立新的采矿权。
公告同时对县相关职能部门排出了时间表,1月至2月确定关停对象;3月1日起至9月30日,实施关闭。其中,3月1日至5月1日,督促被纳入关停的非煤矿山企业在固定时间内自行关闭;5月1日至6月30日,依法对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注销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资格证等证照;7月1日至9月30日,将整合执法力量进行强制关闭。对已关停的非煤矿山企业,由相关部门督促企业按要求恢复矿山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及时叫停
采石场机器轰鸣声停止
3月初的清晨,嵩明县牛栏江镇丁官屯村的村民们在“耳根清静” 中醒来。距离村民家不远处一家采石场烦人的机器轰鸣声没有响起,拉运石材的载重汽车经过村民家门口带来的震动也消失了,一切都显得不同以往。大家知道,这家采石场被关停了。
采石场的老板——嵩明县恒嘉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渭一如往常地来到开采现场,看不到忙碌的挖掘机和载重车,一台挖掘机的长臂停在半空中,孤零零地呆在满目疮痍的山脚下。
关停公告发布后,丁渭主动关停了他的采石厂。距离他的采石厂两公里开外是嵩明的母亲河牛栏江,快挖空的山体属于药灵山的一部分,该区域已被划定为嵩明县“一山一水保护区和生态修复区”,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必须关停搬离。
主动关停前,丁渭的采石场已连续作业了两年多时间。期间,作为滇中新区东区核心区的嵩明县进入高速发展时期;高铁、小龙高速、新昆嵩高速、绕城高速东南段,这些重点工程的基础材料都来自嵩明境内的采石场、砖厂和砂厂。
由于石材硬度高,符合高铁修建需求,丁渭的采石场源源不断运送材料到高铁项目建设现场,平均每天生产石料7000吨左右,拉运石料的双桥载重汽车日均达到200多辆。按照获取采矿权时出具的地勘报告规定,他的采石场在矿区的服务年限是15年,年产量为27万吨。但现实情况是,采石场一个月的产量就已接近年产量。不到两年时间,采石场就把15年服务年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量用尽。曾经丰满的山体被啃得只剩1/3,若继续开采,不到年底这座小山包就会被铲平。
有序开采
关停矿山并非“一刀切”
“开采速度如此之快,对山体破坏很大,关停已刻不容缓。”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学荣说,全县的非煤矿山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弱、差的现状,在安全生产、开采作业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违规,污染问题也从未间断:采石场有“移界开采”行为,粉尘污染覆盖农作物;砖厂取黏土层破坏耕地;砂厂垃圾堆放污染地下水……
然而,这场被称为“嵩明县最大力度的整治行为”刚开始,就遇到预想中的阻力。
李学荣坦言,工作开展困难大,“不少企业投入资金很大,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都有,一下子关停,工人安置是大问题。”并不是所有关停企业都像丁渭一样“主动”,少数需要关停的非煤企业是上世纪90年代的村民入股、村集体开办的……对此,嵩明县委、县政府表示,在个人利益、经济利益和长远可持续发展面前选择后者。对“问题矿山”,困难再大也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关停。
目前,嵩明县正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对于石材、砖材需求有增无减。如何解决石材供需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经过深入探讨,该县提出,关停非煤企业不能“一刀切”,要鼓励和帮扶有条件的企业转型发展,以满足建设需求。为此,嵩明县将进一步制定和修改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规划,提高非煤矿山的市场安全准入门槛。通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划定合理开采区、允许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合理开采区就可以新设立矿权,获得矿权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年开采规模来进行采矿,加强监管也将彻底改变以前那种散、乱、差的无序开采状况。
据介绍,新的合理开采区设立需要遵循几个原则:远离坝区、水源地、居民区,把对群众和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新采矿权也将按照市场需求来划定,实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投放。“以前砖厂生产量每天生产1万至3万批砖,技术升级后日产量可到20万到60万批次,生产工艺和成品质量也更好,成本还更低。由市场来决定谁去谁留。”李学荣表示。
焕发生机
按照规定履行生态修复
为保障关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嵩明县成立了非煤矿山整顿关停工作指挥部,县级领导挂钩全县三镇一街道监督关停工作进展。
按照部署,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未依法取得地质勘查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从事开采、私挖滥采、严重超层越界以及不符合最低开采规模的非煤矿山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并要责成企业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县发改局负责对不履行立项审批程序,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的新、改、扩建项目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整顿;县安监局负责对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三同时”审查程序,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依法进行整顿;县公安局实施吊销关闭矿山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终止民用爆炸物品供给;负责对涉嫌违法开采、破坏性采矿案件及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供电局负责对依法取缔关闭的矿山拆除供电设备,切断电源、停止供电。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林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局、县司法局等都将各司其职。
丁渭主动关停了采石场,虽不能再开采石材,但他仍要留在这片采石区——按照专家编制的《矿区恢复治理方案》,他负责对这片山体进行生态修复。
“获得采矿权时就有规定,每个采矿企业在采矿权到期或退出经营时要进行矿区恢复治理,采矿权的获得也是以《矿区恢复治理方案》为前提来批复的。”丁渭说,他请专家做了《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嵩明县和昆明市国土资源部门已批复通过。
“修复治理方案要把这里每个石台都进行绿化,让其恢复生态功能。”丁渭测算,恢复治理的投入大约需要2000万元,持续修复大约需要3年时间,让这片区域重新焕发生机需要更多时间。
主动关停了采石场后,丁渭打算带着他的百余号员工在生态墓葬和生态林业上下功夫。“还是要靠山吃山。”站在采石场的小山包上,望着一公里开外他的老家小街镇,丁渭喃喃自语:“如果生态环境都被破坏了,家也就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