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荔波6名村官 侵害群众利益被通报
近日,黔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荔波县纪委通报了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典型问题:
1.荔波县小七孔镇联江村原党支部书记韦祖刚骗取残疾人补助金问题。2013年6月,为获得残疾人补助金,在县残联下来检查时,韦祖刚临时安排本村两名残疾人到本人经营的苗圃场务工半天,同年6月韦祖刚获得残疾人补助金5000元,之后再无残疾人在该苗圃场工作。2016年12月20日,韦祖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荔波县朝阳镇朝阳村下田洞组原组长任祖进贪污、挪用集体土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至2016年荔波县实施驾荔高速和朝阳小城镇开发等项目,下田洞组获土地补偿款30余万元。任祖进在管理这笔资金时先后多次挪用该款项用于其经营的木材生意,同时将分发给群众土地补偿结余款48285元占为己有。2016年12月28日,任祖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荔波县朝阳镇山江村原村委会副主任蒙付勋克扣群众田土乱石清理费问题。2014年,山江村在实施村级道路建设时,约有千余斤石块滚落一群众玉米地。工程队同意出1000元作为石块清理费,而蒙付勋拿到这笔钱后一直未将清理费付给群众。2016年12月28日,蒙付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荔波县小七孔镇架桥村原党支部书记罗玉明,原村委会主任罗生光私分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1月,罗生光收到村废弃电站承包费20万元,随后罗生光与罗玉明商量从承包费中支出1万元二人进行私分。2016年12月8日,罗玉明、罗生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荔波县甲良镇梅桃村原党支部书记莫建林违规收取群众“感谢费”问题。莫建林在任村支书期间,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补助金,事后收取三户农户的感谢费1600元及香烟。2017年3月6日,莫建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功村原村委委员覃从川利用职务侵占集体土地补偿金问题。2009年水功村收到一煤矿支付的荒山征地补偿款3万元。同年,覃从川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向村委领导借款1万元,一直未归还,直到2017年1月调查组介入调查时,覃从川才将该笔钱上交玉屏财政分局。2017年4月5日,覃从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吴文珑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