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伪造龙宫门票900余张 成功倒卖 获利6万元

2018-06-16 10:05  来源:贵州都市报

  为非法获利,安顺三人伪造安顺市龙宫风景名胜区门票900余张,成功倒卖400张假票,获利6万元。近日,法院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分别判处邓明、邓斌(均为化名)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以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伪造900余张假门票

  31岁的邓明与妻子吴某均是安顺市人。2016年5月,邓明向朋友邓斌提议伪造龙宫风景区门票倒卖。邓斌表示同意,并通过网络找到了一名制作假门票的人。随后,对方将门票样本传给邓斌,邓斌再传给邓明。邓明表示可以后,邓斌通过微信与对方商定按照样本制作900余张假门票,每张票面价格为150元。

  一周后,邓斌来到贵阳取得伪造的景区门票。同时,为了便于倒卖假票,邓斌又私自刻了“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票证专用章(散客)”的印章一枚。

  回到安顺后,邓斌将假票及印章交给邓明,邓明又在假票上加盖了印章。

  随后,邓明分三次将伪造的400张龙宫景区门票交给其妻子吴某,让妻子将假票倒卖出去。很快400张假票顺利卖出,邓明等人非法获利6万元。其中,邓明夫妻分得赃款4万元,剩下2万元归邓斌所有。

  2016年10月24日,民警将邓明抓获归案,同日其妻吴某到龙宫派出所投案自首。两天后,民警将邓斌抓获归案。

  3人分别获刑

  随后,民警在邓明家中查获赃款4万元。并查获其藏匿的另外500张假票。

  经法院审理认为,邓明、邓斌为牟取非法利益,共谋后伪造价值135000元的龙宫景区门票900张,并由邓明将伪造的龙宫景区门票400张交给吴某倒卖,非法获利6万元,数额较大。本案中邓明、邓斌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而吴某的行为已构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在本案中,邓明提议伪造门票后倒卖,邓斌为主制作假门票倒卖,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本案主犯。吴某受丈夫邓明安排倒卖伪造的门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此外,查获的赃款人民币4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向邓斌追缴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2万元。

  相关链接如何辨认龙宫风景区门票真伪?

  安顺市龙宫风景区营销公司负责人介绍,龙宫景区门票上不会显示“散客”与“团队”的标识。目前,景区门票有正价票(票面价150元)、老人票两类。其中,老人票又分两种,60至69岁的老人门票为50元,70岁以上老人免费。此外景区门票票面一致,但会根据票的类别显示不同价格。

  据悉,目前龙宫景区门票只能在景区票务中心购买,位于龙宫景区路宝湾停车场。如果市民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景区门票,换取纸质门票时也必须到景区票务中心。(作者:杨媛媛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杨媛媛 编辑:汤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