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丨贵州威宁自治县调整22名干部职务

2018-11-02 15:21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贾过之)近日,经威宁自治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调整22名干部职务。

  曾红同志兼任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长;

  免去刘秉贵同志自治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洁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干部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干部室主任职务;

  罗勇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宣传教育研究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教育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锦程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信访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信访室主任职务;

  樊荣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职务;

  张令奎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职务;

  桂希宣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职务;

  任亮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郑满涛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苗绘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王晶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艳红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主任职务;

  黄年庆同志任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科员;

  免去王军同志自治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杜鹏同志自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孔云同志自治县司法局政工科科长职务;

  免去岳玉学同志自治县公安局维稳大队教导员职务;

  李世凡同志挂职任大街乡科技副乡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聂鑫(县交通局)同志挂职任龙场镇科技副镇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朱海东同志挂职任石门乡科技副乡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管毓仙同志挂职任新发乡科技副乡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作者:本网记者 贾过之 编辑:汤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