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丨贵州威宁自治县调整22名干部职务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贾过之)近日,经威宁自治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调整22名干部职务。
曾红同志兼任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长;
免去刘秉贵同志自治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洁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干部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干部室主任职务;
罗勇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宣传教育研究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教育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锦程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信访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信访室主任职务;
樊荣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职务;
张令奎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职务;
桂希宣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职务;
任亮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郑满涛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苗绘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王晶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艳红同志任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委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自治县纪委(自治县监察局)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主任职务;
黄年庆同志任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科员;
免去王军同志自治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杜鹏同志自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孔云同志自治县司法局政工科科长职务;
免去岳玉学同志自治县公安局维稳大队教导员职务;
李世凡同志挂职任大街乡科技副乡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聂鑫(县交通局)同志挂职任龙场镇科技副镇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朱海东同志挂职任石门乡科技副乡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管毓仙同志挂职任新发乡科技副乡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