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贵州发布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2021-01-24 23:14  来源:多彩贵州网综合

  关心省内大事是每个贵州人的分内之事,如果您太忙而漏掉了重要信息也没有关系,“贵州省一周政策”有最权威、最受关注的政策解读,带您简洁明了地回顾过去一周贵州省发布的重要政策和消息。这里有贵州的大事,有为民生服务的要事,还有各种便民的政策供您了解。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回顾吧!

  贵州发布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做好节日期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更好落实“防、查、控、治、保、导”各项防控措施。

  通知包括十项内容,包括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精准做好来黔人员健康管理、持续强化社区防控措施、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监测、严格医疗机构管理和院感防控、全面落实重点场所防控、规范有序做好旅游服务、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节前大督查。

  贵州促进就业“大礼包”来了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鼓励就业创业,推出了15项补贴政策,干货满满,赶紧收藏吧。

  15项政策包括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技工院校“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就业创业平台创建补助、就业扶贫援助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求职创业补贴。

  贵州将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确定,到2021年,在贵阳市(含贵安新区)、遵义市、安顺市(以下统称试点市)开展成品住宅建设试点,试点市政府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建设成品住宅;试点市中心城区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除外)成品住宅面积比例分别达到40%、50%和30%,郊区市(县)比例达到3%—15%。鼓励其他非试点市(州)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发展。

  到2025年,总结试点经验推广至全省其他市(州),全省范围内政府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建设成品住宅;试点市中心城区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除外)成品住宅面积比例分别达到60%、80%和100%,郊区市(县)比例达到5%—20%;其他市(州)中心城区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除外)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郊区市(县)比例达到5%—15%。

  贵州到2022年将培养康养服务人员逾12万人次

  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和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将在全省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促进我省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者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2020年至2022年,全省培养培训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各类康养服务人员12万人次以上,其中养老护理员5万人次以上;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基地和康养企业,建成1个省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力争培养建成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职业标准、水平评价、培训师资建设,不断提升康养培训基础能力。

  贵州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住房保障工作

  近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新闻发布会,会议提出,“十四五”期间,贵州将从三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住房保障工作。

  具体包括:着力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农房建设方式,提升农房现代化水平;加强农房建设风貌管控。制定出台全省农房建设管控实施办法,以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为农房建设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农房抗震设防和建设质量标准,进一步满足农户生产生活需要,建设生态宜居农房;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及时消除我省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规,不断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

  贵州省公布“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

  日前,贵州省林业局印发《省林业局关于执行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通过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并获得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好森林采伐限额,实现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的有机统一。贵州省“十四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为1190万立方米,较“十三五”期间年采伐限额提升了180万立方米。

  贵阳市教育局对今冬明春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近日,贵阳市教育局召开市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工作会,对贵阳贵安今冬明春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印发了《关于强化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如无特殊情况,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寒假春节期间原则上不跨省流动;针对贵阳市高校、职业院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要求,高校、职业院校要做好学生实习、旅游、探亲台账,及时掌握学生行动轨迹,做好情况登记。在黔外籍师生外出旅游、探亲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并登记备案,并掌握其行动轨迹;另外,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开展寒假培训前,要参照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对本机构的办学条件、学生来源、师资力量、防疫物资准备、制度建设等进行全面评估,报本区(市、县)教育局审核。

  请下周继续关注小编精心为您准备的“贵州一周政策”~还有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亲们喔~O(∩_∩)O~

作者: 编辑:龚煦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