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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规定新地名不得使用古代帝王称谓
2014-08-15 17:27  来源: 新华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新华网南京8月15日电 《苏州市道路、住宅区和建筑物(群)地名命名更名规则(试行)》14日出台,其中明确新生地名不得使用古代帝王称谓以及历史上的官衔名、职位名、政区名等词语。

  规则要求道路、住宅命名当使用简洁文明、含义明确的汉语字词,并符合现代汉语语言文字使用习惯,不使用生僻字、纯数序词和含有虚夸、离奇内容的字词。

  规则还明确,住宅区和建筑物(群)名称,应与其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一般不得冠以“国际”“世界”“亚洲”“中国”“中华”“中央”“全国”“江苏”“苏”等词语;“河”“湖”“湾”“岛”“山”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均有其特定的地域概念,如“大运河”“太湖”“苏州湾”“漫山岛”“阳山”等。“使用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要严格按照地理位置一致性的原则控制使用。”苏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莫俊洪说。

  此外,苏州市还对于“庄园”“大道”“大街”等给予清晰界定。如绿地率50%以上才能叫“庄园”,“大道”是指适用于红线宽度60米以上、长度6千米以上的主干道路,而适用于局部区域内处于中心地位或较重要的兼顾商业功能的道路则叫“大街”。

作者: 刘巍巍  编辑: -陈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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