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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 总政治部印发《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若干规定》
2014-08-28 15:33  来源: 新华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近日印发《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制定《规定》,是贯彻习主席关于严格党内生活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员意识、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具有重要意义。《规定》明确,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本级党委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课教育或主题党日活动,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由本人按月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把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规定》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应当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的指导和检查,每年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讲评或通报,对无故不参加的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

作者:  编辑: 曹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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