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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举行非财政供养老年人生活补贴首发仪式。
新华网贵州频道11月27日电 11月24日,福泉市在陆坪镇举行80—89周岁非财政供养老年人生活补贴首批发放仪式。贵州省老年报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龙金毓、州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张燕和副市长李毅出席并讲话。福泉市民政局、老龄办和陆坪镇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发放仪式。
福泉市历来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关爱老年人生活,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早在2011年,福泉市就已开始发放90岁以上非财政供养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
今年10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把80—89周岁非财政供养的老年人纳入发放范围。目前共有4342名,每人每月60元。仅此一项,福泉市每年将增加财政支出320万元。
此次,为80—89周岁非财政供养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是福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4.2万老年人的喜事,标志着福泉市逐步实现了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钙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
发放仪式上,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福泉市80周岁以上非财政供养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与会领导讲话后,当场向陆坪镇17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代表发放了高龄补贴存折;市老年书画研究会的部分学员为前来领取高龄补贴的陆坪镇老年人赠送了书画作品;市老年大学的学员为大家表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
李毅在讲话中对全市老年人表示亲切的慰问!她说,福泉市为80—89周岁非财政供养的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是对高龄老年人实施的一项特殊福利政策,是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生活状况的一个善举,一定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确保按人、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防止挤占、挪用等情况发生,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严查违规,让老年人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这对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和构建和谐福泉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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