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提供不实资料最高罚20万
2015-01-13 11:52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最高罚20万
《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提请审议
多彩贵州网讯 今后,企事业单位提供不真实统计材料、拒报统计材料的,最高将被罚20万元。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提请审议。
《规定》提出,凡是提供不真实、篡改统计材料数额较大或者差错比例较高;两年内再次发生不真实、转移、隐匿、篡改或者拒报统计材料;提供不真实、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报统计材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规定》也明确,相关单位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 编辑:袁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