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机关督促起诉专项行动,对相关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收取国有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环境污染治理费及其他费用过程中,未履行或怠于履行行政职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履行行政职责,追收国有资金。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600余件,追收国有资金130余亿元,名列全国第一名,创造了全国“单项冠军”,为全国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提供了先行先试的“贵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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