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由于没有固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和专门的垃圾收集人员,村民把垃圾随意倒在在河塘、路埂、坎头、桥下。”省人大代表黄佳说,为此,自己连续两年提出了《关于处理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建议》,提出加强环保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另外,黄佳建议从省级层面制定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办法》,明确建立固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及时配备垃圾清运车,定人定时集中处理。同时,在每个乡村设置垃圾箱和固定垃圾堆放点,按常住人口收取一定费用。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0000000295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