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无标识公款赠烟酒 金沙通报违反作风规定问题

2015-03-13 09:36  来源: 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日前,金沙县纪委对春节期间违反公车管理不到位、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违反工作纪律等规定的3类问题进行了通报。

  违反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石场乡派出所贵FQ5420无公车标识;桂花乡贵F43150无公车标识;岩孔街道办事处贵F49215无公车标识。

  公款购买赠送烟酒问题:县史志办于2014年12月28日购买3件特制金沙回沙酒共计2844元赠送《金沙县志(1991-2013)》审稿人员;县工能局主管的五交化公司于2014年5月4日购买“盛世贵烟”四条共四千元,用于年终总结大会和职工座谈会;长坝乡政府于2014年4月24日在名烟名酒店签单购买“软礼云烟”一条,价值1000元。

  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鼓场街道、西洛街道、高坪乡、平坝镇法庭、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审计局等6个单位9人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县民政局、房管局、建投公司、交警大队、安底镇、化觉乡、太平乡等21个单位64人上班迟到、早退、脱岗。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整改结果五日之内反馈县纪委,对发现不按时限整改、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作者: 蒋明 张仕杰  编辑: 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