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贵州省粮食局副局长吴克受贿430万一审获刑13年

2015-04-10 10:11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庭审现场。(图由六盘水中院微博提供) 

  多彩贵州网讯 贵州黄平县原县委书记、原贵州省粮食局副局长吴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430余万元。昨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吴克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庭审并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了宣判直播。

  利用职务便利受贿430余万元

  4月9日上午9:30,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原贵州省粮食局副局长吴克受贿案进行宣判。当天,吴克身着深色外套接受法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克自2006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县委书记,主持县委全面工作,期间,2011年11月兼任黄平工业园区工委委员、书记;2014年1月10日任贵州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同年1月28日任贵州省粮食局副局长。

  2009年至2014年1月,吴克利用任贵州黔东南州黄平县县委书记、省粮食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30.67685万元,共计涉案11起。

  首案中,吴克收受了人民币100万元,2008年,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商人廖某与王某准备在黄平县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合作开发黄平县城马家岩和原政府片区整体开发,并与黄平县政府签订建设意向性协议。

  2009年,黄平县国土局将原政府片区地块43亩左右,土地评估535元每平方米,廖某请吴克帮忙协调有关部门降价,在吴克的帮助下,最终土地以395元每平方米成交。

  2010年,王某和廖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瑞鼎公司,在原县政府片区开发“龙语鼎城”项目,为感谢吴克帮助他们取得项目开发权,送给吴克100万元。这之后,吴克尝到了甜头,开始疯狂敛财。

  退赃425.68万元一审领刑13年

  另查明,被告人吴克被动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除上述第一起以外的10起受贿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吴克分给侄儿敖克同的20万元赃款已追缴,吴克的亲属代其退缴赃款425.68万元。

  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吴克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作者: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