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印发“专项扶贫资金安全机制”

2015-05-01 08:09  来源: 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我省印发“专项扶贫资金安全机制”

  七环节公开保障资金安全

  多彩贵州网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的意见》,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实行“五公告二公示”制度。

  “五公告二公示”具体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应通过门户网站将政策规定、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告;村级向乡镇申请项目前应通过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告项目申请相关信息;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部门批复项目后,应通过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进行公告;项目启动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区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进行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在每次报账前应通过政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方可报账;县级验收项目前应通过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县级验收项目后应通过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进行公告,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通过验收。

  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个人在管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有关部门应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

作者: 杨露怡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