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大学毕业生在网吧偷手机 出于挽救检方不逮捕
名牌大学毕业生在网吧偷手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者
出于挽救角度检方不予逮捕
多彩贵州网讯 一名中山大学的毕业生,家境贫寒,备考公务员期间在网吧见财起意,顺手偷走了他人的一部手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他认识到自己严重错误,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念其初犯,盗窃数额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今年4月16日21时,16岁的小红(化名)在贵阳市北新区路一家小吃店内打扫卫生,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接完电话后,她随手把手机放在一张桌子上,就跑到厨房里去拿东西。几分钟后,小红从厨房里出来时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踪影。
店老板得知后调取了店内监控,发现是一名男子在小红离开后进入店内东张西望,之后就把小红的手机偷走了。
北京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来到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调取了店内监控视频,很快就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第二天下午17时许,北京路派出所民警在延安东路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
经讯问,高某对其盗窃他人(小红)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高某交代,案发当天,他也是从一家网吧下机走出来,正好经过小红所在的小吃店,看见店中无人,一部手机孤零零地躺在店内桌子上,因为缺钱,所以临时起意顺走了这部手机。之后到贵阳火车站,于当晚22点以180元价格把这部偷来的手机卖给一路人。第二天上午10点,高某和平时一样去领野广告宣传单,从河滨公园一直张贴到师大附近,下午17时许,在网吧上网的高某被民警抓获。
经过鉴定,高某盗窃小红的手机价值1000元。
据云岩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4月27日,检察官依法提审犯罪嫌疑人高某,高某2012年中山大学毕业后在外省工作了一段时间,2013年回到老家六盘水市农村后想考公务员,一直没有找正式的工作,靠兼职为生。今年过年后,由于家里比较困难,压力比较大,高某来到贵阳复习公务员考试,仍然靠兼职生活,“一时糊涂做了这件违法的事,现在非常后悔,想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高某忏悔道。 承办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了解到高某学习成绩优异,家中经济条件差,性格比较内向,考了几次公务员都没有成功,强大的自尊心加上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更加内向,思想压力更大,以至于做出了违法的事情,本质上高某并不坏,于是从挽救的角度,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