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一工商局长帮助“微企”套取补助滥用职权领刑
2015-06-11 10:46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灯饰经营部变身“微企”获补助
遵义一工商局长滥用职权领刑
多彩贵州网讯 把不符合申办微企的15户工商户办成微企,导致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损失75万元,滥用职权的红花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延安路分局原局长曾新国日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经查明,2012年至2014年,曾新国任职期间,在负责对辖区遵义市志盛永材料有限公司、遵义市晓芳灯饰经营部、遵义市品宏居灯饰经营部等15户个体工商户申办微型企业的初审工作中,明知这些个体工商户均不符合申办微企条件,仍审核通过。申办成功后,15户个体工商户每户获得5万元的国家扶持补助资金,导致国家专项扶持补助资金损失75万元。
另查明,2012年至2014年,曾新国在履职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7万元。红花岗区法院审理认为,曾新国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鉴于他有自首和主动退还部分赃款的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继续追缴余下的违法所得。
作者: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