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房开商未经登记审核发布广告被罚三万余元

2015-07-22 21:12  来源: 乌蒙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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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毕节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内容违法广告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罚款34400元。

  据悉,5月4日,该局经济检查大队在七星关城区进行广告检查时,发现内容为“120万平方米毕节最大城市综合体本广告仅供形象宣传其中所涉及数据、图片等资料仅供参考,最终以政府相关审批文件及实测数据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等字样和内容为“全毕节果蔬批发最低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字样的广告使用“最佳”等用语,以及整个广告版面未标明广告登记证号。

  同日,执法人员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上述内容违法广告是毕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经登记审核的情况下发布的。

  经查明,该房开公司发布内容属违法广告,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该局对房开商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合计34400元。

作者:  编辑: 曹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