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八条措施 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2015-09-10 15:03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日报

省农科院科技人员在关岭示范园区指导火龙果病害防治

   改革样板之二

   省农科院 科技合作企业构建山地农业创新新模式

   三家科技合作企业的组建,诠释着贵州省农科院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公益类农业科研单位与社会企业结合,探索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发展、市场需求,构建科技服务产业新模式、新机制的坚实步伐。

   今年初,围绕食用菌、薏苡、火龙果三个具有特色的产业,省农科院品资所、果树所、热作所与社会企业共同完成新型科技合作企业组建,开展基地建设、产品研发、技术培训等工作。

   品资所牵头与安龙县农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成立“黔西南州利康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农望合作社占股51%,品资所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占股20%,科技人员自然人股份占29%。企业围绕安龙县金州出口蔬菜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主导的食用菌产业,开展姬松茸、双孢蘑菇、竹荪和茶树菇等食用菌生产、加工和销售全产业链的科技支撑服务,提升食用菌产业发展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

   热作所牵头与贵州华丰薏仁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贵州省华腾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华丰公司占股51%,热作所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占股28%,科技人员自然人股份占股21%。企业围绕兴仁县薏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展种质资源创制、新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控、精简化高产高效栽培、产品研发与加工等环节的科技创新及产业服务,支撑我省薏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果树所牵头与贵州卓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贵州贵豪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卓豪公司占股70%,果树所专利、技术成果占分红股15%,科技人员自然人股份占15%。企业以镇宁自治县北盘江河谷万亩精品水果生态观光示范园区为核心示范区,创新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技术服务模式,提升我省特色精品水果产业发展水平。

   省科技厅、省农科院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旨在为贵州高效农业产业的发展提供先进适用技术的强劲支撑。改革力求从过去公益型技术推广服务模式,向建立更具活力、更持久有效的利益机制,进一步拓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途径迈进。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机制,将推动农业科研所通过带资金、项目和技术到产业一线与企业结合,使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能够真正成建制的与企业融为一体,在高效农业产业发展中成为可依赖的引导和支撑力量。

   八条措施出台后,将更加有力地推进省农科院推进科研人员直接面向我省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我省现代山地特色农业产业和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的发展需求,与产业形成更加紧密互动的关系,一是围绕产业发展开展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围绕产业需求推进成果转化,直接与市场接轨,促进产业发展水平提升。

   目前,省农科院正根据“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改革与创新服务园区实施方案”,开展内部挖潜,将有潜力的研究所推向产业发展第一线,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业科技改革与创新服务园区工作。

   推进内部资源整合,省农科院将围绕全产业链组建科技创新团队,提升服务产业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推进油菜、花生果树、辣椒等作物方面的资源整合,优化专业设置和学科布局。同时,根据现代山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全产业链构建科研团队,开展公共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转变传统农业科研主要局限在新品种选育与栽培技术方面的被动局面。

   推进科研院所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结合,探索科技服务产业新模式、新机制。

   以薏苡、食用菌、火龙果等山地特色农业产业为主线,推进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通过3-5年的实践,力争实现公益类科研院所与企业结合运行机制突破,建立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和社会企业紧密结合的新型科技合作企业,组建企业科研团队、搭建研发平台,创新市场营销方式,推进我省现代山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实现利益分配机制突破。宏观引导三个研究所探索公益类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新机制,从兼职兼薪、利润分配、成果奖励三方面推进公益类农业科研院所运行机制创新。实现项目组织与考核方式的突破。以服务产业为主线、新型合作企业为主体,打破原有项目管理方式,注重结果考核,将企业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考核指标,实现项目考核方式的创新。同时,建立年度考核动态支持机制。年度考核评估合格,连续5年给予持续稳定支持。否则,中止资助。

  八条措施启动更加有力地激发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目前,畜牧、草业、茶叶、水稻等四个研究所已提出实施方案,申请加入农业科技改革与创新服务园区工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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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