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查 第一轮巡查6个单位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延伸省委巡视工作范围,不断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毕节市委出台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查工作。
办法明确,市委成立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纪委,由市纪委副书记兼任主任。市委设立巡查组,组长从市级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厅级干部中选任,副组长和成员原则上从纪委、组织部、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政治坚定、经验丰富、敢于担当人员担任。市委“五人小组”不定期专门听取巡查组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巡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巡查组以发现问题为第一要务,重点对被巡查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作风纪律情况;工程项目实施、大额财政资金使用、民生政策落实等重要权力运行情况;干部教育管理、选拔任用情况;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情况;市委要求巡查的其他事项等进行常规或专项巡查。同时,要配合做好中央、省委巡视组赴市内开展巡视的有关工作。巡查对象为省委巡视组未纳入巡视范围的新规划县级管理区,市、县经济开发区,市管国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县(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
巡查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受理信访投诉、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对每个单位巡查时间15天,视情可适当延长。并注重巡查结果运用,通过抓线索移交、抓问题整改、抓责任追究、抓长效防治等推动巡查结果的转换落实和有效运用,形成警醒震慑效应。 9月15日,该市召开部署暨培训会,全面启动2015年第一轮巡查工作。三个巡查组将进驻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等3个县级管理区和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3个市管企业开展巡查。(毕节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