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未出台相关细则 各婚姻登记处仍可开单身证明
2015-09-18 10:19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民政部决定不再出具婚姻证明,贵州省还未出台相关细则
单身证明 各婚姻登记处仍可开
多彩贵州网讯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昨日记者在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目前,我省相关细则尚未出台,居民仍可到各区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
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9月16日发布消息称,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民政部近期与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的公证事项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据介绍,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婚姻登记,即俗称的“单身证明”。同时,登记婚姻工作,具体由区县、乡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办理。 记者还获悉,民政部门的婚姻信息并没有和公安部门等联网,如果其他部门今后需要单身证明信息,民政部门将会协调各方,妥善处理相关事项。但目前如何执行,需要等待相关政策细则的公布。
作者:向淳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