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十年未过户 下家违法260条 罚款近4万元

2015-11-15 07:04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苏女士10年前卖车时没过户,最近她才知道,还在自己名下的这辆别克车目前有260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罚款累计近4万元。联系不上购车人,苏女士满城找车, 11月12日上午终于发现该车停在渔安村一个修理厂门口,苏女士赶忙报警求助。

  接警后,云岩区交管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六中队民警刘兴安前往处置,交警赶到现场经对车辆检查查询,发现该车于2009年3月已脱审,保险也过期,有260条交通违法未处理,共计罚款39150元、记87分,其中多为违反限行、违停、不按导向车道通行等违法行为,车牌已是注销状态。

  苏某告诉交警,不久前自己接到交警部门通知,提示说自己名下的白色别克车交通违法较多,请尽快处理。收到通知,苏某这才想起10年前卖出过一辆别克车,难道是那辆车出了问题?

  “卖车时没考虑这么多,当时连车带牌40万元卖了,一直未过户,所以车还在我名下。 ” 接到交警部门通知后,苏女士这才感觉后怕,担心受到连带责任,赶忙设法联系买车人想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可始终联系不上,于是便满城寻找该车。12日上午,苏女士发现这辆别克车停在渔安村一修理厂门口道路边上,车上无人,她赶紧报警求助,希望交警部门帮助处理。

  交警询问附近修理厂员工,得知该车是客户送来检修的,其它情况不清楚。由于这辆别克车脱审脱保以及车牌已被注销,云岩交警依法将车辆暂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云岩交警提醒,按照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虽然按照目前法律规定,若卖车时双方签有相关协议,责任由实际车主承担,卖车人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情况下不用担责,交通违法也是由实际违法者承担,但二手车交易后最好还是尽快过户,否者可能会影响原车主办理其它车辆驾管业务。买车不过户,也会影响买车人,日后补证、补牌都要找原车主,也可能会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作者:曹源麟 编辑:李易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