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政协副主席吴同恒被“双开”

2015-11-27 15:3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经贵阳市委同意,贵阳市纪委对花溪区政协副主席、石板镇党委书记吴同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同恒在担任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辖区内的企业在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项目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及价值29.8万元轿车一辆。

  吴同恒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贵阳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同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此前,吴同恒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吴同恒简历:

  吴同恒,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贵州贵阳人,大学文化,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9月—1993年7月 在贵州省水利水电学校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学习;

  1993年8月—2003年7月 历任花溪区水利局青岩片区站技术员、副站长、站长;

  2003年7月—2006年7月 任花溪区水利局副局长;

  2006年7月—2006年12月 任花溪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6年12月—2010年1月 任花溪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1月—2010年3月 任花溪区石板镇党委书记;

  2010年3月—2011年8月 任花溪区石板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8月 任花溪区政协副主席、石板镇党委书记。

  (贵阳市纪委) 

作者: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