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纪委通报案例 有干部利用微企申报牟利
六盘水市纪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
监管局干部利用微企申报牟利
昨日,六盘水市纪委对该市5起民生领域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涉及市场监管局干部利用微企申报、乡村干部利用农村危房改造渔利等问题。
利用申报微企牟利2起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路分局局长张芳琪、副局长王方龙违纪问题:二人合谋,物色微型企业申报业务代办人,利用职权便利无偿提供代办场所并负责介绍业务,以每户收取2000元代办费(代办22户)和提供垫资的方式共同牟利9.5万元(三人私分) 。扶持微型企业专项监察启动后,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两次大约谈,要求干部职工主动向组织交代自身的违纪问题。张芳琪、王方龙不但不主动交待,反而与代办人商量串供对抗组织调查。2015年12月,中共钟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芳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方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分局局长李长江违纪问题:在实地勘察中,李长江发现盘县西冲镇小河村村民陆时斌申报的“盘县团山包种植园”梨树种植面积达不到微型企业申报条件,但收了陆时斌送的烟、农产品等礼品后,明知陆时斌提供了虚假申报资料,仍然签字同意报批,致使补助款被套取。在办理微型企业申报、审核工作中,李长江不认真履职,疏于管理,把关不严,使盘县西冲镇87户微型企业中有26户不符合政策规定,导致大量财政补助资金流失。2015年12月,中共盘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长江党内警告处分。
利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牟利3起
2012年5月,六枝特区月亮河乡大坝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时兴在发放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时,利用村民余万富、张文雄、陈贵荣、陈庆龙未到发放现场的机会代以上4户农户领取了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1600元,并挪用于自己开办的养殖场。在纪委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监察后,周时兴向余万富等4户农户开具了借条,企图掩盖事实。2015年10月,中共六枝特区月亮河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时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2年,六枝特区新场乡老院子村村委主任龙从明以其妻张怀芬名义,申报并享受了“四在农家”及“危房改造”补助。2013年,龙从明仍以其本人及其母亲王学珍(2011年病故)之名义分别申报“四在农家”和“危房改造”补助。在召开村委班子评审会时,龙从明提出自己家申报危房改造一事,其他村委班子成员说龙从明不符合享受条件,龙从明当场默认,但会后,龙从明仍以其本人及其母亲王学珍之名义向政府申报“四在农家”和“危房改造”补助,违规套取2013年危房改造和四在农家补助资金共计9500元供自己使用。2015年11月,中共六枝特区新场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龙从明党内警告处分。
盘县珠东镇钟山村党支部书记赵攀高任盘县珠东镇钟山村副支书并主持村支部工作期间,违规收取珠东镇钟山村27户农危改“押金”26500元供个人使用。2014年12月,盘县珠东镇在检查中发现赵攀高收取“押金”一事,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责令其将“押金”全部退还农户,但赵攀高仅退还了13000元。2015年3月,盘县珠东镇民生监督组接到举报介入调查,责令赵攀高将余款退还农户。2015年5月,中共盘县珠东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攀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