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试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016-05-18 08:15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5 月17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日,国务院批准在贵州等7个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

  据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2015年至2017年,选择部分省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方案》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索赔权人、解决途径、相关技术、资金管理等主要内容,并要求试点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意见。

  《方案》要求试点地方省级政府明确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开展索赔工作的职责分工。

  据介绍,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紧紧围绕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形成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担责、追责体制机制,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作者:王奇 邱雪 编辑:赵兴智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