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赖桑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赖桑,1985年7月从事法院工作,199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31年来,她不论是非党法官,还是党员法官;不论是普通法官,还是在领导岗位,都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公平正义,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长期以来,工作上,她一直坚守在一线,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工作成绩卓著;生活中,她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务实做事、干净做人,赢得干部群众交口称赞,也树立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不断追求上进,向着人生目标迈进
赖桑参加工作时只有高中学历。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深知,要做一名优秀的职业法官,必须具有坚实的文化基础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身知识结构。多年来,她始终把学习作为不懈的追求,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交给了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她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年长的同事或专家学。上世纪90年代初,她顺利取得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文凭,成为一名业务知识过硬、工作扎实苦干的小有名气的法官。
她的人生目标是做一名人民群众放心、爱戴的法官。她没有停歇追求上进的步伐。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决心把自己的一生献给党的事业。在业务上追求高效判案、不出差错。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很快她的不懈努力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一步步向法院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迈进,群众对她的赞誉之声日益增多,各级各类荣誉光环叠加在她的头上。
创新破解难题,真情服务群众
长期以来,法院刑事审判责任大、任务重,且案多人少。面对困境,她以一名党员的形象出现,处处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出色完成任务。她平均每年主审刑事案件110余起,参加合议案件260余起,几乎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
上世纪末,她结合法院现状,总结出“强化三种意识,创新六种方法,优化两项举措,追求两种效果”的“3622”工作方法,为化解被告人与受害人的矛盾提供有效的方法途径。在工作中,她不断实践、总结,丰富和修正“3622”工作方法,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一工作法得到在全市法院部门推广。
2015年5月,碧江区法院轻刑快审试点工作启动后,为能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她主动请缨,自加压力,将规定的12天审限缩短为9天,将节省的3天留给公安机关用于侦查,从而公检法办案期限由“9—9—12”调整为“12—9—9”,强化了公检法机关协调配合,畅通了轻刑快审绿色通道。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共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结案35件,平均审限为5天,当庭宣判率和服判率均为100%,既体现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又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
在审案过程中,她总是设身处境地为原告和被告着想,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尽量以调解方式解决双方纷争。在审理张某某因邻里纠纷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时,被害人与被告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她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原、被告家庭成员及亲属的基本情况后,说服被告亲属帮助被告人筹措赔偿款,同时引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充分举证,从法律规定、证据等角度给被害人及亲属做工作,让其放弃过高的赔偿请求,促使双方就民事赔偿金额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并谅解了被告人,自愿放弃对张某某的刑事责任追究,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事态的恶化升级。在她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调解率达70%以上。在她的带动下,刑庭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也不断上升,2014年以来所审结的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和兑现率均达到100%。
处处做好表率,真诚凝聚人心
近几年,她在区法院身兼多职,2012年当选中共铜仁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共铜仁市碧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她把职务看成是一种神圣的责任,平时既要处理行政事务,又要统筹庭室工作,从早忙到晚,从不叫苦,从不埋怨。在刑庭上,她作为一庭之长,不但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决不疏忽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而且做好全庭的业务指导工作。对法庭管理,她认真负责,坚持“有情领导,严格制度”的原则,使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在她的带领下,该法院刑事审判庭多次被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被铜仁市委评为“十佳先进集体”、“全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生活中,她以大姐姐的形象出现,对同事关心备至,用实际行动,把大家拧成一股绳,使之成为一个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团体。对年轻人采取压担子、宽放权、勤指导、严要求方式,不断拓展年轻人的思维空间,有效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审判技能,庭室的3名年轻干警相继走上审判岗位,为年轻人速成培养探索出可借鉴的经验。
近几年,经她审理的1200多件案件中,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无一起错案。她的干练与务实,得到了同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她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各一次。2012年、2014年分别被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获得的最高荣誉有:2011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2012年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13年获“全国刑事审判先进工作者”称号,2016年1月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