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实施领导干部禁毒实绩备案制

2016-08-26 09:32  来源:贵阳日报

  近日,清镇市实施领导干部禁毒工作实绩备案制度,确保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禁毒人民战争。

  据了解,清镇市禁毒工作实绩备案对象为:禁毒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和教导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和教导员、特殊病区主要负责人、疾控中心负责人、乡(镇、社区)党(工)委书记、乡(镇)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社会事务办主任(群工部部长)、禁毒办主任。

  备案内容涉及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年度研究部署检查和协调解决禁毒工作问题及困难情况、禁毒述职报告、禁毒工作奖惩等方面。备案程序为上报情况、检查考评、评议审定、备案变更。该市禁毒办负责备案管理的具体工作,并将领导干部禁毒工作实绩备案表报送该市组织部。(记者:耀家昌,来源:贵阳日报)

作者: 编辑:吴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