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百万公款 黔西一教师获刑五年

2016-09-02 08:03  来源:贵州商报

  近日,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宣判该县教育局计财股报账员康某某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十万元;没收退回的赃款,财产上缴国库,并追缴未退缴的赃款。

  据了解,康某某系黔西县某中学教师。2005年2月,康某某被借用到黔西县教育局任计财股报账员,负责黔西县乡镇教师工资审核和报账工作。2010年至2014年期间,康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共计1014986元。案发后,康某某主动退回807200元的财物。

  法院认为,康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列补发教师工资的方式,将国家公款1014986元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罗中丽 记者 左春林 来源:贵州商报)

作者:罗中丽 记者 左春林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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