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广告“傍上”交警罚单,业务员街头见车就贴 律师称违反广告法

2016-12-12 05:58  来源:贵州都市报

  野广告

  继贵阳出现“扫二维码”假罚单后,贵阳又出现了一种“奇葩”的幽默野广告“罚款告知单”。12月11日,家住观山湖区某小区的林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96811反映,一家公司模仿交警罚单式样将野广告贴在车窗上,他先是遭吓一跳,仔细一看就是一张幽默野广告,最郁闷的是这张野广告不好撕下来。

  车主:小区停车被贴“告知单”

  记者在观山湖区某小区林先生的车上看到,一张长宽规格酷似交警罚单的白色单子贴在林先生车子的左前车窗上,由于贴得太牢实,现在都还撕不下来,不知用什么方法才能解决。

  “前几天贴在我车窗上的这张‘罚单’,贴得也太牢实了,用水泡过后都难以撕下,到今天都还撕不下来。”据林先生介绍,这张单子是几天前他的车停在小区时被贴上去的,当时停在小区路边的一溜车都被贴了。

  “在远处一看,一张白色耀眼的单子贴在车子的左前车窗上,酷似交警贴的罚单。走近一看,又不是交警贴的违法告知单,原来是一张野广告。”林先生说,当时他是首先被吓了一跳,后来又转惊为喜,继而又由喜转怒,因为那张“罚单”帖得太牢实不好撕下来。

  有车主认为,这种模仿交警贴违法告知单的广告宣传行为,是对警方管理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尊重,也是对车主的不尊重。“交警执法贴违法告知单,不是拿给广告发布者模仿玩儿戏的!”一位车主说。

  贴在车上的“车停太帅告知单”

  市民:野广告也玩幽默

  小区车主被贴“广告罚单”的事,也引来了一些市民的围观和议论。

  记者从广告单上看到,这张广告单为一家贷款公司所为。广告单的名称叫“车停太帅告知单”,编号为6个8,车牌号填的是5个8 ,车辆类型为“不大不小的车”,车辆颜色为“天空的颜色”,“太帅停车点”为贷款公司地址。还说“由于停车姿势帅气,请持告知单到xxxx领取帅气证书。”下面是贷款公司公章,落款日期是:2303年23月3号。

  “告知单”下半部分还写道:颜值高者必看。后面是房屋抵押、信贷额、抵押额、联系电话等信息。

  最后在电话号码后面还不忘再幽默一把:“联系此人,在帅的基础上加一点点气质。”还“温馨提醒”:保持幽默感才是万人迷哦!并警醒同行不要模仿。

  针对上述这些所谓“告知”、广告信息、幽默语言等,有的市民说这种广告行为“很幽默”,广告内容让人容易接受。有的说这种行为“很奇葩”,很“无厘头”,不以为然。

  贴单公司:经常遭骂道歉

  根据“车停太帅告知单”上所留下的广告联系电话,记者联系到了该广告发布单位的夏先生,他就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据夏先生介绍,这张模拟交警罚款的广告“告知单”,是公司为了宣传效果而创意设计的,由公司派员工到处张贴。但是,员工在张贴时,使用了一些粘附能力比较强的胶水,因而导致不易取下、污损车身等后果。而且张贴位置也不正确,贴在挡风玻璃左前方和左前车窗上,如果撕毁不干净,就会对驾驶员视线产生影响,埋下安全隐患。

  夏先生说,公司已经接到不少车主打电话来交涉,有的质问,有的谩骂,有的劝导不要采用这种方式派发广告。因此,公司每次接到这种电话,公司都一一对员工的这种行为道歉。

  律师:已经违反广告法

  记者询问夏先生公司在张贴“告知单”时,是否考虑过法律问题,夏先生直言没有考虑过这一因素,只想到用这种“富有创意”的方法宣传效果会更好些,这是一种新尝试,但没有考虑到对车主是否构成法律侵权后果。

  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贵州合协律师事务所葛汝堂律师。葛律师指出,这种贴在车子上的野广告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夏先生表示,现在公司已经停止这种不妥当的宣传方式,将采取其他方式发布广告。

  (作者:贾华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贾华 编辑:陈嘉新